美國簽證須知
名稱:美國簽證ESTA
6個月以上有效期的晶片護照影本 請登入美國國土安全部網站(ESTA)*線上申請 https://esta.cbp.dhs.gov/esta/application.html?execution=e1s1 若須代辦申請,手續費需收600元(美簽14美金元+手續費)
其他備註:

2012/11/01起,凡持有人台灣新版晶片護照,且符合美國免簽證資格之旅客,無須申請美簽即可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行目的)並可停留達90天;但須免簽國家的公民和合格國民可透過https://esta.cbp.dhs.gov線上存取ESTA旅行授權電子授權許可。
※美國免簽證免簽申請【旅行授權電子許可ESTA】(VWP)規定與條件:
必須符合下述資格條件,方能在無美簽下入境美國,缺一不可,請看詳細需知及流程

  1. 在台灣設籍的國民,護照上註明【身分證字號】。
  2. 持我國外交部核發之【新版晶片護照】,且在美停留期間該護照之效期均在6個月以上。
  3. 赴美目的為(觀光或商務),赴美停留時間在 90天以內。(真正可停留日期仍需依海關決定)
  4. 如以飛機或船舶入境美國,須檢視核准之運輸業者名單,並且有前往他國目的地之回程票。
  5. 需事先上網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授權許可】,取得授權許可(至少在旅行前72小時送出申請)
  6. 免簽國家的公民和合格國民可透過https://esta.cbp.dhs.gov線上存取ESTA,須付費申請用(處理費4美元、授權費10美元),費用共每人14美金。
  7. 旅行授權電子許可ESTA的所有付款必須使用信用卡來支付。ESTA系統目前僅接受以下信用卡:萬事達 卡、VISA卡、美國運通卡及Discover卡(JCB、大來卡)。在收到所有付款資訊之前,將不會遞交申請進行處理。
  8. 其他: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如有犯罪紀錄、曾被美國拒絕入境、或先前以VWP入境未遵守相關規定等)、以海空方式抵達須搭乘獲核准之運輸工具且持有回程票、以陸路方式抵達需支付小額陸路邊境費用等。在入境港口之移民官員並就能否入境有最終的裁量。
  • 註1:ESTA旅客免簽證登機/船赴美。在所有情況下,在入境港口或境外入境審查設施之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官員,可就旅客能否入境擁有決定權。
  • 註2:持有效簽證之個人可以使用該簽證赴美從事與簽發目的相符之旅行,無須經ESTA申請旅行授權許可。
  • 註3:若您的電子旅行許可申請遭拒絕,仍需繳付處理費4美元。
  • ESTA 的流程說明,請見網站:https://esta.cbp.dhs.gov/esta/application.html?execution=e2s1
  • ESTA Q&A 詳細問題說明,請見網站:https://esta.cbp.dhs.gov/esta/WebHelp/helpScreen_tw.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