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個人資料之安全性,本系統不保留會員的密碼,因此當您忘記密碼時,請輸入下列各項資料,本系統將再產生新的密碼給您,新的密碼將以mail的方式寄給您,請至您的信箱中收取。
各位貴賓: 感謝您參加本公司美加地區遊輪團體,為了使您此行收穫更加豐碩,特將美加地區遊輪團體旅遊有關的訊息向您報告及說明,盼能增加您對美加地區的認識,並做好行前萬全的準備。同時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保障您的權益。
1. 最佳的遊輪專業領隊隨團服務,在遊輪上的每一天都會提供最詳細的中文翻譯的每日菜單與活動內容,提供百分百最熱情與貼心的優質服務。
2. 本公司擁有最堅強的作業團隊,累積最專業的全球遊輪及歐洲陸地旅遊的操作經驗,提供最佳的旅遊品質,旅遊最有保障。
3. 遊輪上的早餐,可以到主餐廳或是自助餐廳享用豐盛的早點,或是選用艙房服務,在房間內享受兩人的世界。
4. 遊輪上精緻的午、晚餐,無論是主菜或是開胃菜、甜點,皆可隨心所欲。每天的菜色都有不同的變化。
1. 含國際線團體經濟艙來回機票。
2. 遊輪住宿為內艙(兩人一室),指定單人房須補單人房差。
3. 含兩地機場稅、遊輪靠港稅。
4. 含旅遊責任險(兩百萬旅約責任險及二十萬意外醫療給付) 。
5. 不含行程表上自選建議行程各項應付費用。
7. 不含個人辦護照工本費用與各項簽證申請費。
8. 不含私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9. 不含領隊、導遊、司機小費與船上工作人員服務小費,下僅將各項有必要給予小費如下,
隨團服務的服務人員(如領隊或導遊、司機):建議每人每天美金12元X總天數
如:12天團(司機/領隊/導遊小費)美金12*12天,每人共144美金。
如:15天團(司機/領隊/導遊小費)美金12*15天,每人共180美金。
遊輪上專業的工作人員:須支付的船上小費 (USD/每人/每晚) US17~19 不等
‧內艙、外艙及陽台艙房船上小費:8天航程船上小費每人US17*7晚,每人共約119美金。
‧迷你套房-船上小費:8天航程船上小費每人US18*7晚,每人共約126美金。
‧套房船上小費:8天航程船上小費每人US19*7晚,每人共約133美金。
貼心提醒您!
購買國際遊輪旅遊商品時,須簽定國際遊輪航行合約條款,且甲方(消費者)同意下列國際遊輪航行合約條款即為契約之內容,同意受其拘束。
因【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契約中特別未記載國際遊輪航行合約條款,依具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在甲方(消費者)報名購買國際遊輪旅遊商品後要求取消或未連絡不參加者依實際情形收取已代墊付之簽證工本費及手續費外,乙方會根據國際遊輪公司航行合約條款之規定暨取消辦收取費用。
1. .國際遊輪航行合約條款:國際遊輪航行合約條款之規定訂位暨取消辦法如下:
甲方繳付訂金予乙方確認其訂位後,若欲訂位變更、取消其遊輪艙房,依以下遊輪罰則規定收取費用:
(a).甲方付訂後於出發前79天前取消者,乙方將沒收甲方船艙訂金為取消費用。
(b).於出發前工作天78-60以上工作天取消者,將沒收全額船艙費之20%為取消費用。
(c).於出發前工作天59-32天以上工作天取消者,將沒收全額船艙費之50%為取消費用。
(d).於出發前工作天31-16以上工作天取消者,將沒收全額船艙費之75%為取消費用。
(e).於出發前工作天15天工作天(含15天內)取消者,將沒收全額船艙費為取消費用。
PS.特別說明:
(a).第三人〈指定三人同房經確認〉訂金規定比照二人一室規定。
(b).若有變更或取消應以書面標示日期、內容,正式書面通知業務人員方為有效,以口頭告知者無效。
(c).若遇到本國及國外之例假日,應提前通知業務人員,以符合國際遊輪公司日期計算之規定。
2. 根據國際遊輪航行合約條款,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拒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遊輪公司及本公司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3. 遊輪旅遊行程中,每天遊輪的開航時間都是準時的,且遊輪是不等人的,故旅客如果在團體集合時未能準時到達,請恕領隊無法在原地等候旅客,而之後旅客所衍生的所有費用(交通費、住宿費...等)請旅客自行負擔。
團體行程所示之使用航空/航班/機型/時間,可能因季節與航班調度而有所變動,正確航班時間,以團體出發前說明會資料為主。
1. 團體機票使用規定:
(a)、團體機票有固定航班及出發日期,如需延長天數、更改日期都需另外詳洽詢服務人員。
(b)、團體機票,不適用累積航空公司的里程數,亦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敬請見諒!
(c)、團體機票,加價訂購高北高接駁機票,純服務的性質,本公司會盡最大努力協助訂位,但不保證一定取得機位。
(d)、前往美加地區團體機票一經開立,無法更換名單;須重新取得訂位與重新開立機票,原機票辦理退票。
(e)、所有行程中如有安排搭乘(阿拉斯加/加拿大)航空之中段機票,此段機票一經開票後,因航空公司之規定無法更改與退票,敬請見諒。
(f)、若持團體機票旅客以特惠加價方式升等至商務艙 (菁英客艙)座位時,一切依航空公司規定,詳情請洽詢服務人員
2. 關於孕婦的搭機規定:
航空公司規定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之孕婦與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不得搭機。亦不接受多胞胎且懷孕32週以上的孕婦搭機旅行。
距離預產期12至4週(懷孕28至36週),以及多胞胎距離預產期12至8週(懷孕28至32週) 孕婦,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十日內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 (MEDIF),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並請於起飛48小時前打電話預訂。
3. 長榮及中華航空自即日起為響應節能省碳的緣故,於機場劃位時不在提供機票票根(商務旅客與團體旅客均相同),只會刷登機證出來給予旅客。如旅客有需要機票票根報帳請於開票前(最遲於出發前3天)提出申請。於出發當天或回國後再申請機票票根之旅客,只能向航空公司申請搭機證明,且必須收取手續費用單程一份NTD100元,來回程各一份手續費用為NTD200元(此為航空公司收的會有收據)。工作天數不定,請務必事先告知承辦業務)。
1.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之因素,部份景點可能會受影響;故於行程參觀內容不減之原則下,本公司得依航空公司班機及旅館確認之實際情形及團體行進之交通狀況酌情參考調整順序,敬請貴賓們諒解!
2. 團體旅行中安排在中國餐廳用餐時,因國外各大城市之中國餐廳,受限於材料來源、當地飲食民情及廚師素質,實無法與國內相比較。若無法盡善盡美盡如您意,尚請見諒!
3. 身心障礙乘客必須可以自我照顧或請由可提供所有協助的另一名乘客陪伴共同出遊參加航程,必須服用的藥物都必須自行攜帶妥當,便能適時提供必要的幫助。
4. 素食者: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
H. 護照及出入境說明:
1. 前往美國與加拿大,凡持新版普通晶片護照赴美國與加拿大,護照有效期限,應持有滿半年以上效期。
2. 若您是役男者(16-18歲)役男出境須經申請核准方能出國。
3. 若您是接近役齡者→出國必須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章。→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核准 OO年 OO月 OO日前一次有效 OO縣市公所】
4. 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OO年 OO月 OO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OO號核准】。
5.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 持他國護照,須使用同一本護照出入境,並攜帶持有之雙國護照,且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請務必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6. 若貴賓持有雙重國籍或其他國家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業務服務人員。 7. 護照持有人,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當地海關拒絕入境,請自行負責。如因被拒入境所產生之相關團體損失費用,本公司將依旅遊定型化契約規範請求被拒旅客賠償。
8. 更詳細之內容請參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9. 出入境時攜帶外幣等值不得超過美金USD10,000元及新台幣NTD60,000元(如超過等值之幣額,包括:新台幣現金、美金現金、旅行支票、私人支票....等均要申報)。如未申報超過之部份予以沒收(入)。
1. 每一件託運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行李超重部份則需另加收費用(以機場計價為主)。
2. 【特別注意】美國/加拿大國內線航空公司均不免費提供託運行李的服務,但團費均已包含第一件行李託運費,但如有在國內線航班需託運第二件行李,則第二件行李托運費必須自行付費(費用以各家航空公司機場規定計價為主)。
3. 旅客攜帶上機的隨身行李內,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 c.c.),還需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 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4.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5.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6.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7. 關於孕婦的搭機: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以及安全的航空旅行而制訂了懷孕婦女的搭乘標準,敬請留意搭機適宜與否,請洽詢專科醫師同時請隨附合格醫師所開立的專業證明適航文件備查。
基於安全考量,航空公司不受理生產後未滿14天之產婦登機。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有特別規定,建議出發前洽詢該入境國之辦事處相關事宜。
美國簽證
凡符合資格之台灣護照持有人,若滿足特定條件,即可用免簽證計劃(簡稱VWP)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達90天,無需辦理美簽。條件如下:
加拿大簽證
ETA是對免簽證的外籍人士乘搭飛機進入加拿大時的一項新入境要求。此旅行證以電子方式與您的護照相聯,有效期為五年或到護照失效日期爲止,以先到期者為准。(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9月為宣導試辦ETA,尚未強制辦理)條件如下:
1. 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撥打方式為(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專線」電話800 - 0885 - 0885(諧音「您幫幫我、您幫幫我」)
2. 交通部觀光局緊急聯絡電話 0800-211-734、(02)2349-1691(上班時間)、(02)2749-4400(非上班時間)
1. 出國前可上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國際疫情資訊,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請於出國前4至6週至「旅遊醫學門診」由醫師評估接種疫苗或服用藥物之需求;旅途中或返國途中如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黃疸等症狀時,請於返國時向機場檢疫人員通報;因傳染病有潛伏期,如回國後出現上述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做為診斷及治療之參考。
2. 關於國際疫情、防治措施及全國旅遊醫學門診相關資訊,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入出境健康管理」專區查詢,或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防疫專線洽詢。
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 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謝謝您的合作! 感謝您選擇本公司‧並祝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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